土耳其通胀飙升至近80%,谨防弃货/收汇等风险
受俄乌冲突影响,全球能源和原材料价格飙升等因素影响,土耳其6月份通胀率已升至78.6%,创下该国24年来新高。通胀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上半年土耳其已有大批中小企业宣布倒闭。
与此同时,自今年年初以来,土耳其货币兑美元汇率已贬值超20%,进口成本随之增加。
专家表示,地缘政治风险以及全球经济衰退的担忧,再加上汇率和通胀的不确定性,土耳其今年的经济前景可能会变得更糟,企业和普通家庭的负担将会越来越沉重。
鉴于土耳其恶化的经济环境,货代外贸出货请谨防“土耳其骗局”,这也是土耳其海关“奇葩规定”的产物。
在船只到达土耳其港口前,货代即需要将货物登记在收货人名下,将来如有任何变更,均需获得原收货人的书面同意。这样的规定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所有权在货物实际交付前已经转移至收货人,而不论收货人是否完成了其在贸易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根据土耳其海关规定,货物到港后进口商应在45天内完成提货手续,否则货物将被罚没(confiscate)并进行拍卖。不过45天届满后,收货人(买方)有两次申请延期的机会,每次30天,且不需要提交延期理由。此后,收货人还有一个申请延期30天提货的机会,但需向海关解释延期原因。因此,在收货人的配合下,货物在到港后135天内通常不会进入拍卖程序,不过在此期间产生的滞港、仓储等费用难以避免。
想退运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土耳其海关政策是——货物到港后如果退回需收货人书面同意并出示“拒绝收货通知”。如原进口商拒收,货物转售时,提单时,提单必须有第一收货人的背书,如收货人不肯背书,只有通知银行退回提单到国内更改提单。
此外,对于长期滞留港口或无人提取的货物,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此货物,此时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
这为骗子创造了骗货的条件。骗子会先注册一个土耳其的空头公司,由该公司出面将中国出口的货物骗到土耳其海关,同时,土耳其还有一条对出口商不利的海关规定:根据规定在船只到达土耳其港口前,货代即需要将货物登记在收货人名下。很多土耳其的不法企业正是抓住了这两点,故意拖延时间,导致最后海关拍卖,然后用很低的价格买进,再高价卖出分赃。
特别是在当前土耳其通胀高涨、货币贬值、经济面临高风险的情况下,进口商迫于成本压力,很有可能会利用这种漏洞坑供应商一把,所以近期出货土耳其的货主货代,做好风险把控,谨防目的港买家弃货、不付款等风险,以免钱货两空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