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讯

News & Information

政策聚焦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5-03-03
  • 支持跨境电商空运集拼出口、转关出口!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局 中国民航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局 中国民航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署岸函〔2025〕31号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国际航空客货运输发展,便利贸易和人员往来,更好服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源: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局 民航局 2025-02-27
  • RCEP实施三周年 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今年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三周年。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生效三年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持续推进,形成区域合作、共享发展的新局面。据海关统计,RCEP生效实施三年来,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累计进出口38.57万亿元,货物贸易规模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央视网 2025-02-27
  • 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2025年2月20日

    【何亚东】: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没有需要向大家通报的信息。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下面请提问。【封面新闻记者】:2025年初,商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政策,今年以来以旧换新成效如何,各地有哪些创新做法?【何亚东】:今年以来,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紧抓快干,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惠民举措早落地、群众早受益。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25-02-21
  • 《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为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通过全国通关一体化、自行运输等便捷措施,促进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一线进出区和区域间的快速流转。随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业务快速发展和功能逐渐丰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通行规模快速扩大,对海关防范风险能力,以及规范、统一海关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来源:海关总署 2025-02-20
  • 五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来源:央视网 2025-02-19
  • 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

    解读我国将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稳外资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会议指出,外资企业在吸纳就业、稳定出口、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要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稳存量、扩增量。2024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262.5亿元,同比下降27.1%;同时新成立外资企业59080家,同比增长9.9%。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综合研究室主任赵福军说,在全球跨国投资低迷、国际引资竞争加剧的背

    来源:中国政府网、新华网 2025-02-14
  • RCEP生效三年来,我照明产品对其他成员国出口额比重提升至23%

    RCEP生效以来,我照明产品对RCEP成员国出口表现良好。据我海关统计,2024年我照明产品出口RCEP其他成员国111.30亿美元,同比增长7.5%,出口表现好于行业整体出口水平(-3.3%),对其他成员国出口额占我照明产品出口额的比重也从2022年的20.7%提升为2024年的23.0%。 这一良好态势得益于 RCEP 带来的诸多利好,比如关税减让让产品更具价格优势,贸易规则简化使出口流程更为顺畅。

    来源:中国机电商会 2025-02-13
  • 税务总局: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

    税务总局发文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根据公告,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来源:人民日报 2025-02-11
  • 离境即退税!税务总局发文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现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