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进一步明确报关单位备案事宜
11月16日,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报关单位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13号。公告指出,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规范和统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工作,为广大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海关总署进一步明确了报关单位备案工作相关事宜。包括:一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应当符合的条件;二是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应当符合的条件;三是临时备案应当符合的条件;四是责令报关单位整改的情形。
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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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xian.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68368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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