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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对中国吸尘器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时间:2021-12-03 案件状态:立案

当地时间202239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149/202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真空吸尘器(西班牙语:Aspiradoras, con motor eléctrico incorporado, de potencia inferior o igual a 2.500 W y de capacidad del depósito o bolsa para el polvo inferior o igual a 35 l, excepto aquellas capaces de funcionar sin fuente externa de energía y las diseñadas para conectarse al sistema eléctrico de vehículos automóviles)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功率小于等于2500瓦、集尘袋或集尘容器小于等于35升,带内置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不包括能够在没有外部电源的情况下运行的吸尘器及设计用于连接机动车电气系统的吸尘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08110085081900(该编码仅供参考,具体以立案公告中产品描述为准)。预计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3月至2022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3月至20222月。申请人主张的倾销幅度为78.18%。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根据阿根廷法律规定,涉案企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卷(经批准可延长30日)。如果涉案企业不积极应诉,将可能获得高额反倾销税,从而失去阿根廷市场。利益相关方可自网站www.argentina.gob.ar/cnce/下载调查问卷参与调查,于初裁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我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行业组织,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负责本行业的反倾销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我会已于2022224日向相关企业发送关于阿根廷拟对我带内置电机的吸尘器发起反倾销调查的预警通知,且于2022317日召开应诉协调会(网络视频会议),介绍案件信息、听取企业意见、分析案情并讨论应对策略。



附件:立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