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平台

印度对中国铝制车轮反倾销措施发起期中复审调查

时间:2021-12-03 案件状态:立案

2021年9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JJF Castings Limited, Maxion Wheels Aluminium India Private LimitedSteel Strips Wheels Limite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制车轮(Aluminium Alloy Road Wheels)反倾销措施发起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机动车用铸造铝合金车轮或合金车轮(ARW), 不论是否连接其配件,直径范围为12英寸至24英寸。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11日至2021331日。涉案产品印度海关编码为87087000。海关编码仅供参考,具体以立案公告中产品描述为准。根据印度相关法律规定,利益相关方可于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相关信息和评论。

此次期中复审调查申请人要求重新评估和提高中信戴卡集团的反倾销税。此外,由于调查机关在先前的调查中抽样,并根据戴卡的税率确定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双王铝业有限公司、浙江曙光实业有限公司的税率,申请人主张也提高以上三家企业的税率。期中复审调查程序与原审相同,应诉企业可能获得单独税率或平均税率,不应诉企业将被征收惩罚性税率,即最高税率。

2012年1210日,应印度铝制品协会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泰国的铝制车轮发起反倾销原审调查,并于2014113日作出初裁,裁定对我企业征收1.562.15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201469日本案终裁,裁定对河北保定市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征收1.3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其他中国企业征收2.1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韩国企业税率为1.18美元/千克;泰国企业税率为1.06美元/千克。2018810日,印度商工部对本案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于2019329日作出终裁,裁定对中国抽样企业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家中国供应商税率为0.08美元/千克。三家中国配合生产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双王铝业有限公司及浙江曙光实业有限公司适用中信戴卡的税率,也为0.08美元/千克。其他中国企业税率为2.15美元/千克。征税期限为5年。

我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行业组织,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负责本行业的反倾销应诉组织协调工作。本案原审期间,我会积极组织企业进行了行业无损害抗辩,主要企业也进行了反倾销单独抗辩。相关涉案产品出口企业可与我会联系,我会正在组织企业积极应对,做好行业抗辩等相关应对工作。



附件:立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