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批准边境经济特区免所得税8年投促措施
近日,总理府副发言人乐差达称,政府现已出台措施促进10个边境经济特区的投资。包括达府、清莱府、廊开府、那空拍侬府、莫拉限府、沙缴府、达叻府、宋卡府、陶公府、北碧府。
投资涵盖以下13个类目:
农业、渔业及相关产业;
医疗产品和服务的制造;
车辆、机械及零部件制造;
电子电气制造;
陶瓷、金属制品及材料制造;
塑料和纸浆制品制造;
公共事业业务;
工业园区;
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造;
珠宝首饰制造;
家具制造;
支持旅游业的活动;
服务业务。
对于目标业务类型(89类),将授予以下权益:
1.免除机械进口税;
2.免征企业所得税,为期8年,占比不超过投资的100%,不包括土地和营运资金成本;
3.自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之日起,5年内投资所得净利润减免50%的企业所得税;
4.自首次经营业务获得收入之日起10年内,允许双倍扣除交通、电力和供水成本;
5.除正常折旧扣除外,允许扣除25%的设施安装或建造投资;
6.免征原材料和出口生产必需材料的进口关税,为期5年;
7.获得非税收优惠和福利。
一般业务项目,将授予以下权益:
1.免除机械进口关税;
2.免征附加企业所得税,为期3年,但累计不超过8年;
3.自首次经营业务获得收入之日起10年内,允许双倍扣除交通、电力和供水成本;
4.除正常折旧扣除外,允许扣除25%的设施安装或建造投资。如果是在陶公府投资,将获得南部边境府治投资促进措施或南部边境府治示范城市项目投资促进措施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