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电动新能源车市场开发时机成熟建议就双边产业合作发布政策指引
近日,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官员向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表示:中乌新能源汽车产业合作开局良好,同时提出:根据乌兹电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规划,目前合作的中国车企在乌市场策略和该国市场需求之间尚不能完全匹配等问题,建议政府关注并指导相关行业企业,根据乌方实际需求,推动中乌电动新能源车业界合作进入深入、务实的快车道。
一、乌兹别克斯坦加大发展电动新能源车市场已成国策
据悉,乌兹别克斯坦《2022-2026年发展战略》提出向“绿色经济”转型战略目标,其中重点提到电动新能源汽车的生产。2022年2月14日该国召开的总统会议上,米尔济约耶夫总统就新能源电动汽车的生产制造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相关部门三个月内需制定完成乌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发展战略,包含电动车零部件和材料的本土化生产,及其技术要求和加工标准。
2022年10月10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再次召开关于电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规划的专题会议,研究了乌兹电动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并拟采取系列措施,并希冀与外国新能源电动汽车企业开展合作。
二、乌兹别克斯坦电动新能源车市场有待激活
2022年10月10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召开的会议指出,乌兹国内消费者对电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消费需求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目前乌境内仅有50座充电站且没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技术服务中心,主要分布在塔什干和撒马尔罕地区。二是消费者购买动力不够。本地消费者普遍认为电动汽车后期维护成本过高,从而导致购买信心不足。就上述问题,该会议提出以下改善措施:
(一)大力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与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近两年乌方计划在停车场、加油站和公路沿线建设2000座充电站。充电站经营企业将享受土地税、财产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充电站的经营企业可自行调整售电价格。
(二)尽快与外国有经验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企业展开协作,实施本土生产。会议认为本地化生产可降低电动汽车的销售价格,宜优先发展适合本国居民消费能力、性价比高的电动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此外,乌方可充分利用本土资源,如:锂、铜和石墨来生产电动汽车的电池和输电设备。
(三)从境外采购新能源电力公交汽车。塔什干市目前仅有20辆电动公交车,2023年拟采购200辆供给塔什干市,采购100辆供给撒马尔罕市。
三、我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电动新能源车合作方兴未艾
(一)电动新能源车拉动我国对乌兹汽车出口快速增长。今年以来,我国电动新能源车称爆发式增长。据我国海关统计:2022年前8个月,我对乌兹出口汽车总额达3.96亿美元,同比增长96.5%,其中电动新能源汽车8695万美元,同比增长578.7%,数量达4437辆,同比增长215.4%。
(二)国内电动新能源车企进军乌兹市场仍需辅导。今年2月16日,深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与乌兹汽车生产企业UzAuto签署了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乌兹媒体称该协议签署是中乌在电动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迈出的第一步,双方计划在乌兹生产电动乘用车和电动公交车,同时搭建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网络,包括电动汽车电池与电机的维修。近日,乌兹驻华商务官员就此项目向机电商会表示:价格低于1万美元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乌市场将更具竞争力,比亚迪现有车型的售价并不能完全满足其市场需求。
四、几点建议
鉴于中乌两国在2022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有关精神,以及乌兹已确立的电动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发展规划,建议:
(一)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根据乌方合作诉求发布政策指引,指导行业、企业开展同乌方在市场容量、产业准入、标准体系等方面的联合调研,同时举办行业促进活动。
(二)支持有实力和信誉的企业对接乌市场需求,设立体验、销售中心,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出口秩序。
(三)鼓励金融机构在融资、信保等方面支持对乌兹电动新能源汽车出口及产能合作项目。
(四)促进相关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和标准在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