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申报常见错误,你注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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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的法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5]45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50号令)
6. 海关总署2018年第125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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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报关单申报过程中常见的错误案例分析
01 价格及币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明确:总价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货值。币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相应的货币名称及代码填报,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将实际成交货币按申报日外汇折算率折算成《货币代码表》列明的货币填报。
常见错误分析:
① 总价的小数点申报错误,如54643.68美元误写成5464368美元。
② 总价中数字多写一位,如24248美元误写成248248美元。
③ 币制申报错误,如美元误写成人民币。
小贴士:因统计价格申报错误可能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及海关监管秩序,当前已成为缉私线索移交的主要错误区,大家在申报时应重视价格及币制的申报准确性。
02 毛重与净重
常见错误分析:
03 数量与单位
常见错误分析:
04 最终目的国
最终目的国(地区)填报已知的进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以运抵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货物,以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同一批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分别填报最终目的国(地区)。进出口货物不能确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时,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
常见错误分析:
企业在出口报关单中,在一般贸易方式下,最终目的国填报的中国(142),出现申报逻辑错误。
05 征免方式
常见错误分析:
注意监管方式与征免方式的对应逻辑关系。
① 某企业出口申报监管方式为“进料对口”,但备案号为“空”,逻辑不符,实际该企业的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
② 某企业出口申报监管方式为“保税仓储货物” ,但征免方式申报为“照章征税”(海关代码1),实际该企业的征免方式应为“全免”(海关代码3)。
海关提醒
通过本篇的学习,大家对出口报关单申报常见错误有了一定了解,在进行出口货物申报时对重点项目应进行重点校对,保证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的规范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