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讯

News & Information

海关总署:废止部分规章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时间:2023-03-10 分享:

3月7日,海关总署在官网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61号令),自202337日起施行。详情如下: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5321日海关总署令第126号公布、根据20185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11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199985日海关总署令第7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办法》,2017128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4号公布、根据20184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5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201811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声明:本文所用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涉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