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2024年12月1日实施(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关务小二注:出口经营者无法确定产品是否涉及出口管制的,可登录商务部互动留言页面,将产品详细信息留言咨询。 网址:https://gzly.mofcom.gov.cn/info/loginOne 或联系商务部门)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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