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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对我白炽灯泡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机电商会 时间:2024-09-18 分享:

当地时间8月28日,乌克兰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发布公告,应国内生产商利沃夫电灯厂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白炽灯泡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功率不超过200W,电压不小于100 V的白炽灯泡。涉案产品的乌克兰外贸商品分类编码为8539 2290 10。关于涉案产品的判断标准应当以《立案公告》中的俄语描述为准,海关编码仅供参考。


2005年8月25日,乌克兰对我白炽灯泡发起反倾销原审调查,2006年7月14日乌克兰采取反倾销措施,对我产品征收74.63%的反倾销税。2012年10月5日,乌克兰对我白炽灯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于2013年10月4日做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我白炽灯泡征收74.63%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2018年10月3日,乌克兰对我白炽灯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于2019年8月28日做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我白炽灯泡征收74.63%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


根据立案公告,利益相关方应在立案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登记及申请召开听证会。利益相关方应在登记申请中注明组织名称、法定地址、电话号码、机构电子邮件地址、业务类型(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等)、联系人的姓名。利益相关方应在立案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进行评议,乌克兰经济部将审议相关书面评论意见和信息。提交给乌克兰经济部的信息应使用乌克兰语。若是保密信息,需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保密性,并向乌克兰经济部提供保密和非保密版本。


我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领域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负责本行业的贸易救济案件应诉组织协调工作。关于倾销部分的应诉,请各相关企业及时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应诉事宜,尽早做好应诉准备,把握程序时间,充分开展工作。关于行业部分的应对,我会将就组织行业无损害抗辩征求企业意见,请各涉案企业尽快决定是否参加行业无损害抗辩,商会将根据企业反馈及时开展应对工作。请涉案企业尽快与我会联系,我会将根据涉案企业反馈情况提供应诉帮助。


附件:立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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