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华婴儿车和车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月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婴儿车和婴儿车车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即婴儿车税额为12美元/件,婴儿车车架税额为8美元/件,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715.00.10.00.00和8715.00.90.00.00。2003年12月20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婴儿车和婴儿车车架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8月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土耳其税号8715.00.10.00.00项下的婴儿车征收8美元/件反倾销税,对税号8715.00.90.00.00项下婴儿车车架征收5美元/件的反倾销税(参见土耳其第2004/15号公告)。之后,土耳其对该案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2010年5月23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调整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其中,婴儿车税额调整为12美元/件,婴儿车车架调整为8美元/件(参见土耳其第2010/14号公告)。2016年7月19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5年(参见土耳其第2016/26号公告)。2021年7月15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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