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取暖器作出反倾销初裁
4月5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40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取暖器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设定44.46美元/台的最低离岸限价,对出口价格低于最低离岸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离岸限价与出口价格之差额的反倾销,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涉案产品为功率大于2500千卡/小时且不超过4300千卡/小时、无外部通风装置的液化气罐取暖器,涉及南共市税号7321.81.00项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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