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我扬声器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当地时间2024年11月2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公告称,应三家巴西企业(ASK do Brasil Componentes de Áudio e Comunicação Ltda.、Eros Alto-falantes Ltda.、Harman do Brasil Indústria Eletrônica e Participações Ltd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扬声器(葡语:alto-falante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用于汽车且重量超过18克的扬声器,但不包括用于机动车辆仪表盘的蜂鸣器。本案涉及南共市海关编码为8518.21.00、8518.22.00、8518.29.00。关于涉案产品的判断标准,应当以《立案公告》中的原文描述为准,上述翻译及海关编码及涉案产品翻译仅供参考。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
关于本案,《立案公告》及调查机关公布的详细应诉有关说明,请见附件1。根据立案公告,现存反倾销措施将在本次审查期间继续有效。调查机关公布的列名生产商名单分别为被抽样生产商、未被抽样生产商、未被抽样不明电子邮件地址的生产商,请见附件2。
根据巴西反倾销法律规定,各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后20天内通过巴西电子信息系统(SEI)参与案件调查。列名的抽样企业应在收到调查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程序向调查机关提交调查问卷等相关材料,并根据有关程序开展相应工作。列名的未被抽样企业应核对名单中的信息是否正确,以保证合作企业地位从而获得抽样企业的平均税率。未在列名生产商名单中的涉案生产商或出口商(“未列名企业”),应在立案起20天内向调查机关主动登记为利益相关方,否则将失去合作企业的应诉地位。如果不应诉,调查机关将很可能维持目前78.26%的反倾销税。
2006年9月1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扬声器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07年12月13日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2.3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2年12月12日,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于2013年11月29日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35美元/千克。2018年11月29日,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再次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78.26%。
我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行业组织,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负责本行业的反倾销应诉组织协调工作。请涉案企业速与我会联系应诉事宜,以便我会提供应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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