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我电热水壶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
当地时间2023年1月5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4/202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西班牙语:Jarras o pavas electrotérmicas, de uso doméstico)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决。决定对涉案产品设定12.46美元/件的最低出口离岸限价(FOB),对申报价格低于最低出口离岸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其差额作为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22年3月9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148/202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西班牙语:Jarras o pavas electrotérmicas, de uso doméstico)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1679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申请人主张的倾销幅度为122.5%。2022年10月28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2年第760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以设定12.46美元/件最低出口离岸限价的形式对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4个月。
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的指导和地方商务部门的支持下,机电商会会组织好伙伴、富达电子、苏泊尔、通泰四家企业进行了本案行业无损害抗辩,向阿调查机关提交行业抗辩意见,并在初裁后提交两轮价格承诺申请。商务部贸易救济局也请我驻阿使馆经商处与阿调查机关进行多次交涉。
全球贸易观察(GTF)阿根廷海关统计口径显示,2021年阿根廷从我国进口涉案产品金额为1953万美元,同比增长27.7%;GTF中国海关统计口径显示,2021年中国对阿根廷出口涉案产品金额为1601万美元,同比增长7.2%将来,机电商会将继续关注和跟踪相关情况,及时向企业通报并提供指导和帮助。(执笔:法律服务部 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