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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生效,欧盟对我国这类产品加征关税生效

来源: 外航运 时间:2024-07-08 分享:


7月4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决定自5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最长期限为4个月。


根据公告,比亚迪、吉利集团和上汽集团3家被抽样调查的中国车企将分别被征收17.4%、19.9%和37.6%的临时反补贴税。


与6月12日初裁披露的税率比较,上汽集团和吉利集团的税率微降,比亚迪则保持不变。其他合作但未被抽样的中国车企将被征收20.8%的加权平均关税,未合作的车企税率为37.6%。


在此期间,欧盟成员国将通过投票来决定最终的反补贴措施,如获通过,欧盟将对中国电动汽车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


欧盟这项决定引发热议和不解。


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发表声明称,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加征关税,将损害在华经营的欧美厂商利益。


宝马集团董事长奥利弗·齐普策警告说,加征额外进口关税严重违背了欧盟宣扬的自由贸易原则,将会“走向死胡同”。


在7月5日举行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回应外媒记者“中国是否会采取进一步的报复措施”的提问时表示,具体问题建议你向中方的主管部门了解。关于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开展反补贴调查,中方已经多次表明立场,我们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我们始终认为,应当通过对话协商妥善解决具体的经贸问题。中方也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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