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港发布多条危险货物新规:抵港后3天内需提箱等
在本月早些时候,孟加拉国吉大港因危险货物引起的毁灭性火灾摧毁了一个集装箱堆场,造成灾难性事故后,吉大港港务局(CPA)立即发布了新的港口规定,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CPA已向港口用户发布了17条新规或建议,其中包括在抵港后三天内提取危险品集装箱/货物。
此前,CPA在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出口商、进口商、船务代理、清关和货运代理)举行的会议上表示,禁止用损坏的集装箱运输危险品货物,并要求进口商在货物抵港前24小时与孟加拉国海关确认清关。
CPA表示,如果危险品货物集装箱在没有正确标记的情况下抵达吉大港,则必须在港口堆场卸货之前贴上危险品标签。并且,出港危险品货物应按照《1953年危险货物法》和IMDG的规定,进行标准包装和托盘装运。
港务局还警告说,如果任何进口商携带虚假申报的货物入境,海关当局将采取“严厉行动”,包括禁止进口商今后运输任何货物入境。
由于海关延误,一些已经装在卡车和拖车上的钢卷集装箱,在港口滞留了很长时间。CPA要求海关在两到三天内放行这些集装箱,并针对适用的关税采取银行担保。否则,该港口当局将按正常金额的10倍收取卡车或拖车的港口存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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