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瞒报、漏报、错报货物品名最高罚款3万美元
8月4日,船公司ONE官网发布通知称,公司曾于2019年7月5日发出《关于征收货物品名瞒报、漏报或错报的特别更改费的通知》,告知客户自2019年8月1日起,对于有瞒报、漏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情况的货物,ONE将区分不同情况,按不同的标准向客户收取特别更改费。但在该通知发出后,实际上该通知并未被严格执行。同时,ONE认识到,该通知将该项费用称为“特别更改费”,其实不完全准确,更为正确的名称应该是“违约金”。有鉴于此,特发本通知。
一是将该项费用更名为“违约金”,
二是希望强调,自本通知发出之后,将原通知的标准,严格执行收费。
具体情况和费用标准重申如下:
针对由船公司检查发现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而需强制更改品名的情况,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征收违约金USD6000/箱;危险品征收违约金USD30000/箱。
针对订舱时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但货物到目的港前后再主动申报并要求更改品名的情况,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征收违约金USD3000/箱;危险品征收违约金USD15000/箱。
注:
1.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有特殊装载要求的货物、非危化工品以及电池等的货物。
2.此项收费适用于自中国大陆任何港出运至所有目的港的出口货物。
3.在客户未付清此项费用之前,船公司有权扣货并拒绝更改品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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