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运改革法案》获通过,集运业监管迎来大变革
美国当地时间6月13日,美国众议院以压倒性多数(369票对42票)通过了近25年以来美国航运法最重大的改革——《海运改革法案》。一旦美国总统拜登签署该法案成为法律,正如他所承诺的那样,该法案将对集装箱运输业的监管进行重大改革。
该法案将扩大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对集装箱船承运人的监管权力,允许FMC自行对集装箱运输公司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执法措施。
本月10日,拜登访问洛杉矶港时指责船公司通过更高的货运价格推高了通胀,并称敲诈已经结束。
拜登表示,对抗通胀的关键方法之一是降低通过供应链运输货物的成本。并特别提到将货物从亚洲运往美国西海岸的主要外国航运公司。
《海运改革法案》规定,它将:
▪ 将有关滞期费合理性的举证责任从开票方转移到海运承运人;
▪ 要求海运公共承运人在每个季度向FMC报告每艘停靠美国港口的船舶的总进出口货量和标准箱(装载/空载);
▪ 禁止海运公司不合理地减少美国出口的航运机会,由FMC在新的规则制定中确定;
▪ 为FMC设立新的注册航运交易所的权限;
▪ 研究多式联运底盘池最佳实践以处理底盘供应和定位问题;
▪ 将FMC的资金水平从2022年的3290万美元提高到2025年的4920万美元,以帮助该机构增加其扩大对集装箱贸易监管所需的人员。
该法案得到了许多协会的支持,包括美国工业运输联盟、农业运输联盟、美国港务局协会、美国零售联合会、美国货运协会和港口货运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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