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RCEP正式生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于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正式生效。从3月18日起,中马之间相互履行协定项下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开放承诺,履行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各领域规则义务。RCEP对马来西亚生效,将有力促进中马贸易投资互利合作,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红利,也将有利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优势互补、深度融合,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地区和全球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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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于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正式生效。从3月18日起,中马之间相互履行协定项下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开放承诺,履行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各领域规则义务。RCEP对马来西亚生效,将有力促进中马贸易投资互利合作,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红利,也将有利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优势互补、深度融合,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地区和全球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