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增值税新规,有三点变化
7月1日开始,欧盟将实施新的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以确保为所有企业提供更公平竞争环境,简化跨境电子商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定价和消费者选择方面的透明度。这项新规将给欧盟内外在线卖家和市场/平台、邮政快递业、海关和税务部门以及消费者带来明显影响。
与旧规相比,新的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则主要有三点变化。
一是取消对盟外公司在欧盟进口价值低于22欧元商品时的增值税豁免待遇。
二是欧盟电商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为1万欧元。超出该起征点,商家必须在货物交付地所在国缴纳增值税。
三是简化注册和缴税流程。商家在所在国完成注册后,可通过一站式(OSS)服务平台,每季度申报和缴纳其在欧盟全境销售所产生的增值税。
2021年欧盟各国增值税率
小贴士
当电商平台促进B2C业务时,其代扣代缴制度将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进口商品价值不超过150欧元;非欧盟卖家任意价值商品的远程跨境交易或国内交易。
1:销售到法国自配送的订单,货件价值>?150(?:欧元)被限制销售,是针对单件商品,还是整笔订单?
A1:整笔订单。
例如:单价商品的货件价值是50欧元,如果法国买家下单3件X50欧元=150欧元,则买家可成功下单;
若这位法国买家下单4件X50欧元=200欧元,则买家无法完成下单。
2:如果法国的买家,用了折扣码,折扣前的货件价值>?150,但是折扣后的货件价值≤?150,这笔订单可以下成功嘛?
A2:分情况。
若这位法国买家,先输入了法国的收货地址(未输入折扣码),此时订单货件价值大于?150,则无法下单成功;
若这位法国买家先输入折扣码,折扣后的订单货件价值≤?150,之后再输入法国收货地址,则可以下单成功。
3:自配送订单(货件价值≤?150)为什么要提供IOSS相关信息,不提供的话会怎么样?
A3:对于您从欧盟境外(例如:中国)自配送至欧盟的B2C订单,货件价值≤?150将被亚马逊代扣代缴增值税。您需要提供IOSS相关信息给到物流承运商,并且由您的物流承运商将此类信息呈现给欧盟海关,这样此类货件将不会被征收进口增值税。
若未提供或未正确提供IOSS相关信息,可能会导致已经被代扣代缴的订单还要被收取进口增值税;其次可能延长货件的清关时间,带来不好的买家体验或者导致亚马逊商城交易索赔,可能会影响到您的账号绩效。
4:我的订单是6月份生成的,但是货件将于7.1号或者之后到达欧盟海关,我怎么提供IOSS相关信息呢?
A4:IOSS编号只会在7月1日起出现在“订单详情”页面中。
对于7月1日之前的订单,还未被亚马逊代扣代缴。如果这些货件在7月1日之后到达欧盟,将被收取相应的进口增值税。
▲>€22的货件:按照现行的交付方式:DDP (完税交付) /DDU(未完税交付),详情请咨询物流承运商;
▲≤€22的货件:在未使用DDP(完税交付)运输服务的情况下,可能会向欧盟买家收取相应的进口增值税(DDU-未完税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