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这些货物抽查检验,8月1日起生效
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0号:
海关总署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商品范围如下,可转告客户:
一、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低压电器、日用饰品等。
二、出口商品:儿童玩具、灯具、低压电器、功能性服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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