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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来源:关务无忧 时间:2024-08-01 分享:


  2023年3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年第10号公告(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国将对锂离子电芯/电池、移动电源(以下简称“锂电池”)实施“CCC”(以下简称“3C”)强制认证管理。未获得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锂电池3C认证依据的主要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GB31241《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适用于:不超过18千克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涉及:

 便携式办公产品: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移动通信产品:手机、无绳电话、对讲机等;

 便携式音/视频产品: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育/视频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蓝牙耳机、便携式音箱等;

 其他便携式产品: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移动电源、便携式储能电源、便携式投影仪、可穿戴设备等。


即目前并非所有锂离子电池都需要3C认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3年第10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以及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以下统称新纳入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新纳入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另行公告。


二、对新纳入产品的CCC认证范围界定详见附件。其中,对于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现阶段先行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开展CCC认证;对于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CCC认证。


三、鉴于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月1日强制实施,为降低企业获证成本,指定认证机构按照该标准开展相关产品CCC认证工作。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新纳入产品CCC认证范围界定


从事锂电池3C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指定,相关信息可在CNCA网站上查阅。锂电池3C认证申请需要如下资料:

01

认证申请书;

02

认证委托人、制造商、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03

确认申请人、制造商是否一致;

04

测试申请表(包括安全关键件清单,工作参数,电池铭牌,电池组铭牌,电池内部剖面图,电池组电路图及布局图);

05

电池、电池组规格书、中文铭牌;

06

生产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声明(必要时);

07

工厂检查调查表(必要时)。

海关提醒

3C认证不仅适用于中国国内相关企业,也适用于进入国内市场的海外锂电池企业。自2024年8月1日起,未经3C认证的锂电池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中国境内使用。相关企业应及时对照国标GB31241,在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产品设计生产环节就对其额定容量、外观标识和安全保护管理等性能进行对标测试,避免后续3C认证失败,影响便携式电子产品的正常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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