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业对外贸易形势分析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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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行业
整体外贸运行简况
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额为187.3亿美元,同比下降35.2%。其中,光伏硅片出口额为10.9亿美元,同比下降59.3%,出口量为27.4亿片,同比下降18.2%;光伏电池片出口额为13.2亿美元,同比下降47.6%,出口量为27.9GW,同比增长38.7%;光伏组件出口额为163.2亿美元,同比下降31.1%,出口量为146.5GW,同比增长33.7%。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电池片、组件出口继续延续2023年量增价跌态势。
目前,光伏产业已经发展成我国少有的全产业链自主可控并在全球范围内具备领先优势的产业,我国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硅片、电池、组件)的全球占比均超90%。然而,产业高速发展也面临供需错配的问题,截至2024年上半年,国内光伏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各环节产能均已超过1000GW,且有400GW左右的产能仍在扩产进程中,高于全球市场需求。
组件出口价格从2023年初1.9元/瓦降至目前0.8元/瓦,低于行业成本均价约20%,降幅达58%。行业陷入深度“内卷式”无序竞争,引发产业链各环节全面亏损,对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造成重大损失,以光伏组件年出口量300GW计算,导致外贸损失约3000亿元人民币。美欧等我国重点出口市场在享受中国低价优质光伏产品的同时,指责我国产能过剩和低价倾销,利用贸易手段限制我国光伏产品出口,严重影响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对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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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业
链各环节进出口情况
(一)多晶硅进口缩减,出口上涨
2024年上半年,我国多晶硅进口额为3.7亿美元,同比大幅下跌68%,进口量为2.1万吨,同比下降39.1%。自德国和马来西亚两国进口额约占总进口额的90%。在2023年以前,我国多晶硅对外出口近乎为零,自2023年四季度起,我国多晶硅对外出口量开始稳定增长。2024年上半年我国多晶硅出口额为1亿美元,与2023年同期基本持平,出口量为1.23万吨,同比大幅增长222.6%,主要出口市场为越南和马来西亚。
目前多晶硅进口额、进口量大幅缩减主要由于国内供应充足,产能阶段性供大于求。此外,目前国内下游企业进口多晶硅用途主要为:解决欧洲等地区在进口中国光伏产品的过程中的产地追溯或碳足迹认证等问题。随着国内协鑫等企业积极展开碳足迹认证、通威、亚硅等企业提供溯源资料等产品服务,我国对海外进口硅料的依赖程度有望进一步减弱。
出口方面,相较海外多晶硅,我国多晶硅具有绝对的成本优势,随着我国光伏产业链全球化布局不断完善,海外多晶硅市场将进一步打开,出口有望持续攀升。
(二)硅片出口量价齐跌
截至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硅片出口额、出口量相比2024年初降幅均超40%,主要出口市场仍为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上半年硅片出口价格同比下降约70%。
(三)电池、组件环节出口量增价跌,价格无回升趋势,欧盟市场占比下降
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电池片出口额为13.2亿美元,同比下降47.6%,出口量为27.9GW,同比增长38.7%;光伏组件出口额为163.2亿美元,同比下降31.1%,出口量为146.5GW,同比增长33.7%。电池片、组件出口价格相较上年同期降幅均超50%。
同期,光伏组件对欧盟国家出口额为66.4亿美元,同比下降49.5%,占组件出口总额的40.7%,占比下滑约15个百分点,出口量约为59.6GW,与2023年同期基本持平。
(四)逆变器出口下滑,欧洲市场需求疲软
2024年上半年,我国逆变器出口额为40.1亿美元,同比下降34.8%,出口量为2521.3万台,同比下降13.1%。逆变器出口下滑主要由于欧洲市场消化库存压力较大,到2024年6月,逆变器出口额环比上涨18%,出现明显回升,对巴西、巴基斯坦、印度、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出口额同比出现大幅增长,预计2024年下半年逆变器出口将呈回暖态势。
(五)全球光伏产能加快布局,我国光伏设备出口快速增长
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生产设备出口额为12亿美元,同比增长16.2%,其中对美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出口明显增长。自2022年以来,受本土光伏制造业支持政策驱动,印度、美国、土耳其等海外市场迎来了新一轮扩产潮,为我国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带来大量海外订单。同时,2022年以来,我国多家头部光伏企业在东南亚等地区加速进行一体化产能建设,也进一步推动其设备合作企业在东南亚等市场的业务拓展。
近年来,随着TOPCon技术路线的明确,设备企业产能扩张取得较大进展,加之全球疫情管控放松等因素,我国光伏设备企业的海外出口迎来较快增长,连城数控、晶盛机电、高测股份、捷佳伟创、金辰股份等企业的海外业务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晶盛机电、高测股份、金辰股份、迈为股份均在印度市场取得大额订单,苏州晟成在美国市场取得较大进展,连城数控、京运通成功开拓俄罗斯市场;目前统计到的企业有较大比例通过与国内头部光伏企业合作,实现了对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出口的快速增长。除高效电池设备与组件设备以外,海外市场对硅片制造设备的需求开始快速增长,如晶盛机电与高测股份分别成功中标印度阿达尼集团的光伏单晶生产及加工等设备订单与磨抛机、切片机订单,连城数控向俄罗斯EnCORE集团1.34GW硅片项目提供单晶炉、热场、截断机、开方机、磨床、切片机以及工艺包等全套设备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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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业
出口市场变化情况
(一)欧洲市场出口占比下滑
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品对欧盟国家出口额为67.1亿美元,同比下降49.7%,占光伏产品总出口额的35.4%,同比下滑约10个百分点,份额下降主要受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等新兴市场崛起和欧洲剩余光伏组件库存等因素影响。
荷兰作为欧洲贸易中转站,2019年以来一直保持欧洲进口光伏产品第一大市场,西班牙、比利时、法国、德国等国家占我国光伏出口额较大比重。受制于本土高成本制造劣势,欧洲本土光伏制造商大面积关停,电池和组件制造商Meyer Burger、挪威硅锭生产商NorSun和多晶硅生产商REC等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中都暂停或放弃了欧洲工厂。
目前欧洲拟通过《强迫劳动禁令》、《净零工业法案》和《关键原材料法案》等政策限制我国光伏产品对其出口并大力扶持本土光伏制造业回流。
(二)亚洲新兴市场出口上涨
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品对亚洲国家出口额为87.4亿美元,同比下降13.2%,其中组件对亚洲国家出口额为62.8亿美元,同比增长26.8%,出口量约56GW,同比增长约140%。从出口目的地看,巴基斯坦、印度等南亚地区国家以及沙特阿拉伯等中东地区国家受其可再生能源装机需求以及政策影响,光伏组件需求大幅提升。
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组件的出口市场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其中亚洲市场的增长尤为突出,而对传统市场欧洲出口则出现了萎缩。技术创新、市场多元化和产能全球化策略,是我国光伏企业在当下全球多变市场环境下保持并扩大竞争优势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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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
国内外企业经营情况
光伏行业业绩承压严重,利润大幅下滑。自2023年第四季度起,光伏行业的整体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均存在下滑情况,而归母净利润下滑尤其严重,业绩表现较差。其中,2024年第一季度120余家光伏企业营业收入合计3143.69亿元,同比下降15.47%,归母净利润合计135亿元,同比下降71.98%。整体看,毛利率和净利率下滑较为明显,主要是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带来的盈利压力,同时存在库存减值以及老旧产线减值等原因进一步拉低净利率。
产能增速放缓,项目终止、延期,行业开工率低。根据光伏协会最新数据,2024年上半年投产/开工/规划项目数量同比下降75%,超20个项目宣布终止或延期,硅片、电池片、组件环节开工率不足60%,海外企业也纷纷宣布停产或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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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
国际贸易摩擦情况
(一)欧盟强迫劳动法案
1、背景情况
2024年4月23日,欧洲议会通过欧盟版本的反强迫劳动立法《关于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立法决议》。此前,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已就该文本达成临时协议,按照欧盟的立法程序,该法案随后将大概率得到欧盟理事会的快速批准并生效,欧盟成员国将在三年内开始适用该法。
根据法案,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将能够调查可疑商品、供应链和制造商。如果产品被证明是用强迫劳动生产的,它将无法再在欧盟市场销售或运输,并在欧盟边境停止运输。违禁商品的制造商将不得不从欧盟撤出其产品,并捐赠、回收或销毁上述商品。不合规的公司可能会被罚款,而一旦公司从其供应链中移除强迫劳动,货物将被允许重新进入欧盟。
欧盟市场为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重要市场,2023年我国光伏产品对欧盟国家出口额为192.4亿美元,占总出口额超40%,若此次欧盟强迫劳动法案进入执行阶段,将对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欧洲造成严重阻碍。
2、欧盟版本“强迫劳动法案”相比美国UFLPA或对我国光伏行业造成更大影响
2022年10月底前,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根据暂扣令扣押了1000多批光伏产品,数量累计约3GW,主要来自中国的一线光伏企业,隆基、天合、晶科、晶澳等重点企业均受波及,出口货物滞港情况不断加剧,仓储费用成本大幅上涨,造成中美上下游、供需方企业均受损严重。2023年一季度,根据此前涉及美国UFLPA扣货的企业表示,在提交不存在强迫劳动相关证明之后,美国海关对暂扣货物予以放行。
相比于此前美国UFLPA,由于欧盟版本“强迫劳动法案”没有针对具体地区、行业和公司,并且处罚手段相较暂扣更为严重,因此,此项法案一旦生效将会涉及更多中国光伏企业并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就欧洲媒体近期观点看,其曾多次指出我国光伏行业产能过剩、扰乱市场,造成光伏企业大面积关停、减产和裁员,结合多年来欧盟对我国光伏开展的“双反”调查、以及2023年提案的《净零工业法案》等本土光伏制造业保护措施,此次强迫劳动法案势必重点针对我国光伏产业,并成为长期贸易政策工具。相比美国,欧盟《关于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立法决议》具有以下特点:
措施更严厉:提案规定的措施不仅是边境措施,从措施的内容和后果看要比边境措施更为严厉,包括(1)禁止被调查产品的流通和进出口;(2)召回市场上已流通产品;(3)要求依法销毁处置强迫劳动产品。
基于风险的执法策略:提案明确要求采用基于风险的执法策略,包括要考虑欧委会设立和维护的强迫劳动高风险地区和产品数据库,欧委会颁布的指引中关于强迫劳动风险的指标,重点考虑价值链中最可能发生强迫劳动风险的经济运营者,考虑经济运营者的规模、涉案产品数量以及强迫劳动的规模,综合来看,执法可能会优先集中在风险较高的实体、产品和产业。
强调企业尽职调查:提案强调对企业尽职调查的重视,注重考查被调查对象对强迫劳动风险的尽职调查以及补救措施。在初步调查阶段,主管机关会考察被评估的经济运营者是否负有法定的尽职调查义务以及实际履行的情况。即便该经济运营者没有这样的法定义务,主管机关还是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证据表明其根据欧盟法律下的尽职调查要求、或是提案指引中的尽职调查要求、或是国际组织等等的尽职调查要求,以识别、预防、减轻和终止其经营活动和价值链当中的强迫劳动风险。这些都是主管机关在初步调查后决定是否启动正式调查的重要考量因素。
执法具备一定灵活性:提案要求执法要重点考虑价值链中最可能发生强迫劳动风险的经济运营者;要考虑经济运营者的规模和经济资源、相关产品的数量以及涉嫌强迫劳动的规模。
(二)美国对东南亚四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双反”调查
1、背景情况
当地时间2024年5月15日,应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委员会联盟于4月24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6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做出初裁,认定有合理迹象表明,美国国内产业受到从柬、马、泰、越四国进口的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销售的被调查产品所造成的实质性损害,且被调查产品受到马、泰、越三国政府补贴,以及认定有合理迹象表明,进口自柬埔寨的被调查产品受到柬埔寨政府补贴,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威胁。
早在2011年,美国商务部就启动了对中国太阳能电池的“双反”调查,在2015年,美国又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了第二次“双反”调查。两次“双反”调查直接导致中国光伏企业无法直接出口美国市场,将工厂迁至东南亚。目前,东南亚已经成为中国光伏在海外最大的产业集群,美国国内近些年安装的光伏组件约四分之三来自东南亚,大部分来自于中国光伏企业建厂产能,2023年美国进口光伏组件151.3亿美元,其中来自越南、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这四国的组件总计约120亿美元。
2、影响及后续考量
美方多年以来一直企图摆脱对于中国光伏产品的依赖,在大力发展本土光伏制造能力的同时寻求中国以及东南亚以外的其他光伏产品供应国,如印度。目前,美国本土电池的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美国总统拜登 8月12 日宣布大幅增加光伏电池免加征进口关税配额,从每年 5 GW 提高到 12.5 GW,进而支持仰赖进口电池片的本土组件厂家,所有在今年 8 月 1 日后输美之电池片都适用此新配额。考虑到当前美国市场为组件企业最大利润来源,若加征关税影响美国市场盈利,或将促使组件企业改变出货、价格及产能迁移策略,短期内将导致东南亚光伏产能成本增加,长期需考虑美国本土、中东建厂以规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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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光伏产品
出口面临的风险挑战
(一)低价竞争、供需错配导致行业持续承压
根据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来看,2024年上半年,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环节产量同比增长均超过32%。我国光伏企业在出口激增过程中,为抢占海外市场、树立品牌效应、减少库存,纷纷让利报低价出口产品,致使头部企业只有微利甚至盈亏平衡,非头部企业则普遍倒贴利润抢占海外市场,在亏损中面临生存风险。目前行业开工率约50%,部分企业的本土及海外产能停产,产能增速有所放缓。
(二)欧盟绿色壁垒、强迫劳动的风险
欧盟在“绿色协议”框架下,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反强迫劳动海关措施决议》、《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企业可持续发展指令》(CSRD)等一揽子政策。这些政策,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还包括与其相关的商品生产、销售、包装、流通等过程的限制措施,再加上建立在光伏技术之上的各种标准,往往会使出口国难以及时应对禁止条令、限制措施而形成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专门针对出口国家的特定商品而制定,从而保护本国生产商、抵制外国进口商,隐含对出口国的不公正待遇。虽然欧盟目前对于中国光伏产品有着极高的依赖程度,中短期内开展关税或贸易制裁会造成双输的局面,但考虑到其出台的一系列激励政策,鼓励制造业回流,同时印、美等国大力培育本土产能,长期来看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需求或将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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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工作
2024年,国内市场产能阶段性供大于求、国际市场的“围追堵截”是我光伏行业绕不开的话题。光伏产品技术路线的快速迭代以及新兴市场的需求量上涨导致先进产能仍有扩张的空间,落后低效产能也亟需出清。
(一)强化行业自律发展,避免“内卷式”恶性竞争
组织光伏企业群策群力,引导大、中、小企业展开差异化竞争,加强对企业(法务团队、市场团队)及外部律师的培训,定期共享海外产业政策信息,研讨海外市场风险应对策略,避免海外产能过剩,形成海外产能的差异化和互补布局,通过互相参股等方式,尽量避免同一区域的集中布局,规避地缘政治风险。
(二)加快我国碳足迹评价体系建设,鼓励低碳光伏产品出口
目前,全球碳排放因子核算方面对中国非常不利,计算数据与中国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应组织中国光伏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光伏企业及相关专业机构等协同工作,根据中国产业特性,推进建立适用于中国的客观公正的行业标准建设,并推动国际认证机构认可。
(三)构筑知识产权联盟,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定期更新行业准入门槛,提高新建项目的工艺技术、产品效率、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等方面指标要求,增加绿电使用、研发费用、专利持有、专有技术人员数量等方面要求,提高新建项目质量和效益,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加强现代化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先进企业技术创新,着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执笔:中国机电商会光伏分会 张森 汪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