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对我电热水器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
当地时间2022年5月30日,乌拉圭调查机关就对我电热水器反倾销案公布了最终裁决。广东格美淇电器有限公司终裁税率为12%,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Candy及其他出口企业终裁税率为35%。终裁决议自(在官方日报)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案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涉案产品为家用电热水器,储水器为钢质,容量为15至120升。起诉方为乌拉圭企业JAMES S.A。涉案产品的乌拉圭海关编码为8516.10.00.10。机电商会组织芜湖美的、广东格美淇两家企业进行了本案行业无损害抗辩。我方多次提交抗辩意见,并代表行业参加听证会。调查机关在终裁中适用低税原则,最终按照损害幅度征收了较低的反倾销税率,我方损害抗辩工作获得了一定成效。未来,机电商会将继续关注和跟踪相关企业对乌拉圭出口情况,帮助企业有序规范出口。(机电商会 法律服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