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港:1月1日起,所有过港货物均需托盘运输
日前,船公司HMM发布了“关于吉大港港务局要求所有通过吉大港的货物都要进行托盘运输”的通知。
吉大港港务局(CPA)规定,在吉大港装卸的拼箱货物(LCL)、整箱货物(FCL),均须按正确标准进行托盘化/包装,并附上唛头。
吉大港港务局表示,此举为了保证港口运营的顺利和安全运行。所有相关方均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对所有拼箱和整箱货物进行托盘化和包装。否则,港口当局将根据CPA条例,对不遵守规定的一方采取法律行动,从明年1月起生效,并可以要求海关检查。
HMM表示,按标准托盘化/包装是客户的责任,未遵守规定将向客户收取相应的罚款。
具体通知如下:
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入境货物以卸货日期为准)
对象:所有通过孟加拉国吉大港进出口的拼箱/整箱货物(例如POD BDCGP-PVY BDCGP/BDDAC/BDPGN)
具体内容:
发货人在装运港应注意:
1、集装箱内的所有货物都应按照货物质量保持不变的标准托盘装运。
2、货物的所有包装/纸箱都应贴上适当的装运标志,装运标志描述了箱子或集装箱中的产品或货物的详细信息,并提示工人容易识别要处理的产品类型和必须采取的预防措施。
3、唛头是放在货物上的标识字、数字或符号,用于指定收货人、目的地、重量和相关信息。它还包括物品的尺寸、原产国以及集装箱中产品的数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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